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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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基层工会经费下拨和会费使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4-22 15:55:26        点击:

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基层工会工作,根据2024年工会经费审计情况和学校工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相关安排,现就年度工会经费下拨和会费年度使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拨活动经费数额

1.活动经费:基本费用3000+上年度实际交纳会员会费(文体活动费)+300×生日*+200×会员人数**(福利费);

*生日人数为自然年度满3040505560岁的在册会员人数。

**会员人数以各基层工会202412月实际收缴会费数据为准。

2.小家建设费2025年不再核拨到基层分会,对各基层分会有特色、有创新的小家建设,学校工会予以重点扶持。

二、会费年度使用额

各基层工会2025年度的会费额度为“2024年度会费收入

三、经费使用要求

1.基层工会要按照遵纪守法、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的原则使用工会经费(含会费),向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报告经费的收支情况,并接受监督。

2.基层工会应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和预算,严格按照《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校工发〔20216号)、《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物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校工发〔202113号)使用经费。经费可用于会员的文体活动、会员慰问等方面,不能用于交通费用支出和非节假日活动餐费支出

1)文体活动支出包括举办活动所需物品、奖品或纪念品。设名次奖、等次奖的,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不设奖项的,可发放预算不超过100元的纪念品。开支范围和参照标准,见《基层工会文体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参照标准》(工会网站-规章制度-工会制度)。

2)会员慰问支出包括会员生病住院(500元以内的慰问品)(会费支出)、会员七节集体福利(节日慰问品)(福利费支出)和会员3040505560岁生日慰问(300以内的慰问品)(福利费支出)

七个法定节日前(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中秋节、国庆节),基层工会可给全体会员发放少量实物慰问品。各基层工会的全年节日慰问品人均不得高于200

工会会员结婚、生育慰问(给予500元以内的慰问品)、会员退休(1000元以内的纪念品)、会员本人(或亲属)去世慰问(本人去世给予2000元慰问金,父母、配偶及子女去世给予1000元慰问金)费用以基层工会名义申报,从学校工会的经费支出,不计入基层工会的经费额度。结婚、生育、去世慰问,在工作日期间正常申报。

3.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四、报账要求(详见《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经费报销细则》)

1.发票上购买方必须为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活动结束一个月内,应完成该项活动的报销手续。

3.各基层工会以上经费不可结转,应在2025121前按规定额度和使用要求核报经费,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校工会

2025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