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
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和
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河南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关于推荐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6〕26号)和《关于推荐2026年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的通知》(豫教科文卫体工〔2026〕27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和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申报工作。此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评审阶段
请各基层工会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如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电子版推荐表(《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推荐表》见附件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名匠培育对象推荐表》见附件2)于10月12日18:00前发送至校工会邮箱(gonghui@haut.edu.cn)。
校工会将对报名的工作室及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初步业绩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上级推荐候选对象。
二、推荐申报阶段
通过初步业绩评审的推荐对象,须于10月25日18: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的PDF版发至校工会邮箱:
(一)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申报材料(见附件1)
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表》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支持建设对象推荐汇总表》
3.反映工作实绩的支撑材料
4.创新工作室近三年工作总结
(二)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申报材料(见附件2)
1.《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推荐表》
2.《河南省教科文卫体系统行业大工匠(名匠)培育对象推荐汇总表》
3.相关支撑材料
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推荐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推荐。
(二)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规范,突出申报对象的创新成果、工作实绩和示范引领作用。
(三)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确保推荐工作按时完成。
校 工 会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