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1-11-15 16:41:00        点击: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校工发〔2021〕9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教职工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结婚不满五年的、成员不足二代三人的家庭,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心强,富有奉献、开拓、进取精神,在各自的学习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夫妻和睦,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理解和支持对方工作,主动分担家务劳动,婚姻幸福美满。

3.家庭成员关系平等、民主、和睦、融洽,尊老爱幼,勤俭持家,计划生育,教子有方。

4.家庭成员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家庭环境整洁,学科学,用科学,移风易俗,邻里团结,乐于助人,关心社区建设,积极参加社区活动。

5.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讲究文明礼貌,有良好的公共道德、无涉黄、赌博、吸毒行为,没有参与并能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6.家庭成员必须有近二年所在单位的先进个人。

三、评选方法

1.“文明家庭”评选以职工家庭为参评对象,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基层工会按照民主程序,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150人以下的工会可推荐1户,150人以上的可推荐2户。

3.由校纪委、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后勤管理处和校工会等部门联合组成评议组,集中评议确定10户候选家庭。

4.评选结果经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同意后,在学校网上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荣获“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家庭由校工会统一表彰。

五、评选要求

1.基层工会要在所属基层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重点发掘好、宣传好、推荐好在疫情防控和争创“双一流”期间的一线教职工身边的家庭文明事迹,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高水平工业大学建设和文明家庭创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2.评选单位应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

3.此次评选活动要继续与“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家庭文明建设,提倡文明家庭带头订立家训家规,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为全社会家庭文明建设作出表率。

4.家庭成员年度先进个人是指:夫妻双方及已工作的未婚子女为所在单位党委、行政、工会及以上级别的奖励(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巾帼建功先进个人等);在校学习的子女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获得地市级以上单项奖。

5.参加评选的家庭须认真填写“文明家庭”推荐表,重点写明家庭主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提交家庭成员近2020年1月以来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6.请各基层工会于11月30日前,将“文明家庭”推荐材料(推荐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的纸质版,报校工会组宣部(行政办公楼B318室),电子版发校工会邮箱(gonghui@haut.edu.cn)。逾期不报,视为弃权,不予补报。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文明家庭”推荐表




河南工业大学    

工会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