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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议事规则》《河南工业大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六项制度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03-23 17:55:50        点击: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校工发〔2022〕2号




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议事规则》《河南工业大学工会预算管理
办法》等六项制度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议事规则》《河南工业大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河南工业大学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河南工业大学工会“职工小家”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经费报销细则》等六项制度已经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第三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工业大学    

工会委员会     

2022年3月23日   


附件1: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我校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工会委员会”)是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的机构,实行委员会全体会议形式的议事方式。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校工会委员会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三条 校工会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决定重要事项。

第三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校工会委员会议事范围包括:

(一)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重要决定与会议精神、落实学校工代会决议的过程中遇到的重要事项;

(二)听取和审议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三)审议提交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

(四)审议学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财务预算及决算、重大经费开支事项;

(五)讨论事关会员权益的重大事项;

(六)研究工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

(七)其它需由工会委员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五条 工会委员会会议每学期召开一次,若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六条 工会委员会会议由工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七条 工会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根据议题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八条 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的议题,须形成简要书面材料。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将议题通知到每位参会人员。准备不充分的议题不提交讨论。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九条 工会委员会会议议题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相关人员对议题作简要报告,与会人员就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 会议应在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作出决定。根据具体事项,表决可采取投票、举手或其它方式。会议决定须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第六章   会议纪律

第十二条 工会委员会会议参会人员应做好各方面准备,保证会议质量,提高会议效率。

第十三条 工会委员因故不能参会,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会议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参会,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委派他人参加会议。

第十四条 与会人员对会议已决事项,除规定传达外,不得与其他人讨论或泄露会议内容。

第七章   督办落实

第十五条 工会委员会会议通过或讨论形成的决定,以文件或会议纪要的方式发布。

第十六条 工会委员会会议决定的事项,须坚决执行、抓紧办理、按时完成。确需对决定作重大变更时,应根据程序经工会主席批准,提交下次会议复议或认可。

第十七条 对确需紧急处理的特殊情况,可由工会主席征询相关委员意见后进行处理,并在下次会议上通报。

第十八条 校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工会委员会会议决定的落实与督办。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与上级规定不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各基层工会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校工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附件2: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预算管理和宏观调控,不断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保障工会履职和工运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预算是经一定程序核定的工会经费年度收支计划,是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重要手段,是工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工会预算管理是指对工会经费年度收支作出计划、加以实现及反映结果的过程,包括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和监督。

第二章   预算编制与审批

第三条 校工会财务负责编制学校工会经费预算决算。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四条 工会经费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工会经费的全部收入都应纳入预算。

(一)预算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2.拨缴经费收入;3.上级工会补助收入;4.行政补助收入;5.其他收入。

(二)预算支出包括:1.职工活动支出;2.职工服务支出;3.维权支出;4.业务支出;5.资本性支出;6.其他支出。

第五条 预算编制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按照上级工会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科学测算各项资金需求,统筹落实各项收入,准确编制年度预算草案。

第六条 预算编制既要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又要根据预算年度的收支增减因素,测算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支出预算。

第七条 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当年预算收入不能满足完成全年工作任务资金需求的,可以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进行弥补。结余资金不足的,可向学校行政申请补助,编列工会行政补助收入预算。

第八条 预算草案经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校工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河南省教育工会审批。

第三章   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第九条 预算批准前只能开支必要的基本费用及帮扶、送温暖等支出,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等费用一般不得开支。因特殊原因必须提前开支的,应经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同意,并控制在年度预算的25%以内。

第十条 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管理。年度预算一经审批,即成为规范性文件,全校各级工会必须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各项支出。

第十一条 预算一经审议通过,即具有约束性,原则上不得调整。如在预算年度内,遇有国家方针政策调整或学校事业任务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对预算执行产生重大影响时,可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编制、审批程序与年初预算相同。

第四章   决  算

第十二条 校工会财务应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编制学校工会年度收支决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向工会主席反馈。

第十三条 决算草案的审批程序与预算草案的审批程序相同。

第五章   监督、检查与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工会应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预算、决算的档案管理。

第十五条 校工会负责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的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工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十六条 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接受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审计监督,并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监督。

第十七条 学校工会预决算应向学校全体工会会员公开。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不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各基层工会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校工会委员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附件3: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工会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工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校工会拨缴经费购置的单价超过1000元以上(含1000元)活动器具或小家建设的物品;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质量和使用情况,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管理包含固定资产配置与申购、验收与入账、使用与保管、转移与调拨、报失与报废、回收与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

第六条 校工会对学校工会固定资产负有管理和监管责任。各级工会对所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直接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人及管理员。工会主席及部门管理员变更,须办理好固定资产的移交,并做好交接手续。

第七条 各级工会要建立健全本级工会固定资产明细账目,完善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制度。

第三章   配置与申购

第八条 工会固定资产购置既要根据实际需要又要注意节约,要根据固定资产的配备情况及使用标准合理购置,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防止闲置浪费。

第九条 工会固定资产购置标准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级工会根据实际需求,填报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归口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购置。

第十一条 工会固定资产购置后,由使用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固定资产验收单,按相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和财务报销手续。

第四章   使用、转移与处置

第十二条 各级工会应加强对本级工会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保障广大会员的正常使用,做好出借、收回的审核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因组织机构调整牵涉到固定资产的分割转移,涉及到的部门自行调剂分割并报校工会,同时办理固定资产的转移。

第十四条 未经同意,工会固定资产一律不得随意拆改、调换、私用。

第十五条 工会固定资产达到报废年限或丧失正常使用效能,各级工会需办理该固定资产的报废手续。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4: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会费是工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有一定权利的物质基础,是工会依法履行职能、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实现工会工作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的物质保证。工会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是工会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基层工会应做到“收缴及时,使用合理,管理规范,会员满意”。

第二章   会费的收缴

第三条 缴纳会费是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须按时按标准缴纳。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会费,经教育拒不改正,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四条 工会会费收缴对象为加入学校工会组织并成为会员的在职教职工。

第五条 工会会费收缴标准为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不计算缴纳会费。

第六条 工会会费实行按月缴费。新进会员自批准入会当月开始缴纳会费;调入我校的教职工依据原单位缴纳会费截止月份,自下一个月起缴纳会费;会员退休时,会费交到办理退休手续当月。

第七条 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由基层工会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交至校工会财务入账。

第三章   会费的使用

第八条 工会会费使用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校工会将上缴的会费全额划拨给各基层工会当年使用,用于基层工会的宣传、教育,组织会员开展文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慰问等。

第九条 工会会费的使用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符合《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报销时,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基层工会要加强财务管理,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用好工会会费。要遵守财务制度,严格财务手续,坚持收、支两条线,健全收支账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工会会费的收缴和使用要公开透明。各基层工会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检查。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



附件5: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
“职工小家”建设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推动 “职工小家”建设(以下简称“建家”),确保“建家”经费的规范管理和科学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总工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学校工会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校工会根据每年工作计划,向基层工会下拨“建家”经费。各基层工会根据计划使用“建家”经费,不足部分可向上级工会申请使用自有工会经费滚存部分,鼓励积极争取同级行政支持。

第二章   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三条 “建家”经费的使用应严格遵守《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物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四条 “建家”经费用于各基层工会建设“职工小家”所需设备、器材等物品的购置,不可挪作他用;不可用于“职工小家”房屋设备及其维修和水电取暖等费用;严禁使用“建家”经费购买与“职工小家”建设无关的物品,严禁举办与“职工小家”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   经费的使用原则

第五条 遵纪守法原则。使用“建家”经费时应严格遵守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控经费使用范围,加强收支管理;应严格遵循集体研究、公开透明、专款专用、超支自筹等原则。

第六条 服务职工原则。“建家”经费的使用应本着服务广大职工的宗旨,建设能够满足大多数职工使用的“职工小家”,争取让最广大职工收益。

第七条 勤俭节约原则。“建家”经费的使用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打细算,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当年下拨的经费应在当年年底前支出,过期未使用部分不滚存。

第八条 民主管理原则。基层工会应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建家”经费,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会员报告年度经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

第四章   经费的支出管理

第九条 基层工会主席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建家”经费收支情况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总责。

第十条 基层工会应根据本工会“建家”经费收入情况,量入为出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保持收支平衡。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应根据本工会“建家”需要,将所需购置的设备、器材等物品列出经费预算,经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基层工会主席审批、归口党委书记签署意见通过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基层工会应建立日常台账登记制度。用“建家”经费购置的物品单价在1000元以下,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由各基层工会按照要求自行购买,并按工会财务管理要求进行报销;购置如书籍、桌椅等大批同类物资,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计价标准、但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 使用“建家”经费购置的1000元以上各类物品属于学校工会固定资产,必须严格遵守《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到台账规范、账务相符、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充分使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校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6: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经费报销细则


一、工会经费(含活动费、会费)使用须按照《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校工发〔2021〕6号)《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校工发〔2022〕2号)《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物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校工发〔2021〕13号)执行。

二、报销支付方式

1.银行转账:需提供收款单位的户名、开户银行(具体支行)及账号;

2.个人转卡(公务卡、慰问金、劳务费):需提供报销人工号、户名。

三、报销票据要求(若有需要请A4纸打印,无需裁剪)

1.发票抬头(付款方)名称: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纳税人识别号:无(如需必填,请填写工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1410000MC5437387W);

3.发票内容据实明细开具,明细很多须附明细清单;(图书类票据含书名。热敏纸等字迹易消失的,需复印至A4纸上。)

4.所有发票须由所在工会的经办人和验收人签字(基层工会主席、协会会长不得为经办人和验收人);

5.大额发票(1000元以上)请先自行到国税或地税网站查验真伪(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并将查验为真的页面打印后附原始票据后;

6.河南票据需附支付凭证(如:POS机刷卡单、线上交易支付凭证等);外地票据需附线上交易支付凭证;网购都需附订单详情截图。

四、报销所需材料

票据应按“一事一单”或“一类一单”原则分类整理,按下面顺序粘贴牢固,无需提交的材料可以不附。原则上不跨期报销票。活动结束一个月内,应完成该项活动的报销。如遇假期可顺延,但需在审批页备注栏写明。

报销分为日常购物报销(即一般报销)、慰问劳务现金报销(即现金报销)、差旅报销。

(一)一般报销

一般购物报销需填报审批单、购物票据,及合同、签领(验收)表、方案、预算审批等核报支撑材料。具体如下:

1.审批页:须填报《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原始凭证汇总审批单》(以下样表、附件均可在工会网站下载)。审批单中各项信息填完后用A4纸横向黑白打印,经办人核对无误后在“经办人”处签名。

2.票据页:票据应粘贴在正面空白的A4纸上,票据方向与汇总审批单一致;发票的“项目名称”应在票据粘贴区域内。多张通用定额发票粘贴时,须整齐、均匀、从右至左横向错开层叠平铺,不可越过粘贴区域。

3.合同页:同一经济事项产生的票据金额在1万及以上的须附合同。合同应符合《河南工业大学合同审核与备案》要求。合同的签订单位为“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或“河南工业大学XXX工会委员会”;校工会的签订代表人为分管副主席,文体协会的签订代表人为协会会长,基层工会的签订代表人为基层工会主席。

4.验收表:慰问品等实物发放签收单(姓名、工号、签名)。电子类固定资产须附实验室管理处出具的登记在工会名下的验收单,非电子类固定资产须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出具的登记在工会名下的验收单。

5.方案页:文体活动报销须附活动方案(含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用品奖品预算及基层工会主席意见)、活动通知、活动新闻(少量活动照片)等。单一节日发放1种以上的节日慰问品须附慰问品采购方案。方案总预算在1万及以上的文体活动或物品采购须附立项申报表采购评审表,报销内容须与预算内容相符。退休慰问品报销,应附会员退休的文件复印件。以上支撑材料均需加盖基层工会章

(二)现金报销

1.慰问金:会员、会员亲属去世申领慰问金须填报《工会会员(亲属)去世慰问金申领书》。申领书中涉及的去世人员信息须完整、准确,基层工会主席审核无误后签名、加盖工会章。经办人处一般由会员本人签名;基层已垫付的、会员去世的,经办人处由垫付会员签名。

2.劳务费:劳务费用审批暂用《河南工业大学劳务费发放申报审批表》,应附劳务合同、发放标准依据、酬金计算方式、代扣个税所需信息。

3.送温暖:全校范围的送温暖,应附加盖工会章的活动通知、活动公示(或新闻)、送温暖对象名单及标准。临时性送温暖,应附经基层工会主席审批、加盖基层工会章的情况说明。

(三)差旅报销

因工会工作、工会活动需要赴外市出差,报销使用《河南工业大学差旅费报销单》《河南工业大学出差人员出差审批单》、活动通知,执行标准为《河南工业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2021版)》。

五、报销审批流程

1.各级工会负责人(文体协会会长)对本工会(本协会)的报账票单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经费使用的规范性负责。

2.基层工会主席(文体协会会长)审核报账材料的完整性、经费使用的规范性无误后,在“基层负责人”栏签署意见并签名、签日期。

3.基层负责人批准后,按归口管理交校工会相应部室进行复核。

4.复核通过后,由校工会相应主管部室报经费分管副主席、主席审批。分管副主席在“校工会负责人”栏、主席在“主管校领导”栏签署意见并签名、签日期后,交工会财务进行财务审核。

六、有关说明

(一)经费使用补充说明

1.校内工会会员一律不得发放教练裁判费。

2.同一会员的同一病种生病住院当年限慰问一次。

3.会员去世慰问金2000元,会员直系亲属去世1000元。

(二)票据规范性说明

以下情形原始票据不予接收:

1.票据无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监制章。

2.票据使用范围与内容不符,内容填写不完整(如无开票日期、数量、单价、金额和经济业务内容)。

3.未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票据金额大小写不符,挖补、涂改、虚假的票据。

七、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校工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