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健全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制度保障,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修订调研的函》(教政法函〔2022〕707号)的有关安排,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开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以下简称《规定》)修订工作调研。
一、调研内容
1.对学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运行和职权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履职和培训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3.对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和办理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4.学校(学院)行政部门、工会推动《规定》实施的经验和成效,面临的挑战、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5.关于《规定》具体条文的修改建议和理由。
6.其他有利于优化和落实《规定》,促进教职工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和建议。
二、几点要求
1.调研应面向全体教工,教代会代表做到全覆盖。
2.实事求是,语言精练,真实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建议。
3.针对《规定》具体条文的修改建议要分条列举,并注明修改理由。
4.请认真学习《规定》,形成报告,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5.12月2日(周五)前将报告(含意见建议)的电子版发至gonghui@haut.edu.cn。不需报送纸质版。
校工会
2022.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