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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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2021版)

发表日期:2021-12-31 15:45:42        点击:

河南工业大学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基层工会组织以及广大工会会员的积极性,提升我校工会工作水平,规范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类

包括先进基层工会,女职工先进集体,先进文体协会。

(二)先进个人类

包括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女工工作者,女职工先进个人,优秀工会之友,文体协会先进工作者,工会优秀信息员。

二、评选对象与名额比例

(一)先进集体类

1.先进基层工会

评选对象为各基层工会,评选名额为基层工会总数的30%左右,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申报。

2.女职工先进集体

评选对象为学院(部门)、专业系、行政科室,评选名额为基层工会总数的20%左右,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申报。

3.先进文体协会

评选对象为校级教职工文体协会,评选名额为协会总数的20%左右,各协会根据评选条件申报。

(二)先进个人类

1.优秀工会工作者

(1)评选对象为工会系统专兼职干部(包括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专职工会干部、各基层工会小组长及以上职务),各基层工会、各委员会限报1名。

(2)根据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结果确定。

2.优秀女工工作者

评选对象为校工会女工委员、基层工会女主席和基层工会女工委员,总数不超过10人。

3.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评选对象为在职工会会员,评选名额为会员总数的2%左右。

4.女职工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为在职工会女会员,评选名额为女会员总数的1%左右,各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申报。

5.优秀工会之友

(1)根据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选结果确定。

(2)在职工会会员根据评选条件申报。

6.文体协会先进工作者

根据先进文体协会评选结果确定。

7.工会优秀信息员

评选对象为基层工会信息员,各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申报。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工会

1.围绕学校、学院(部门)中心任务,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开展教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努力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学校、学院(部门)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2.主动协助党政积极推进二级教代会制度和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按规定召开二级教代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得到教职工的充分认可。

3.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经常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教工小家”建设有特色、有亮点。

4.认真完成校工会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认真开展工会的宣传和理论研讨工作,及时向校工会报送信息。

5.注重工会自身建设,组织健全,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会工作,工会委员之间团结协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二)女职工先进集体

1.女职工人数比例不少于60%,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2.重视女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女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女教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在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关心女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经常开展有益于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积极组织女教职工参加校工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三)先进文体协会

1.组织健全,负责人对协会工作积极认真,成员相互支持,协会有凝聚力。

2.经常开展活动,在校内有较大影响。

3.认真承办校工会组织的相关比赛。

4.组织协会会员积极参加校工会或上级工会的活动。

(四)优秀工会工作者

1.热爱工会工作,政治素质好,乐于为教职工服务,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无私奉献精神。

2.作风民主,工作踏实,勇于创新,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带领教职工圆满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3.担任基层工会主席职务,所在基层工会被评为年度先进基层工会。

(五)优秀女工工作者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

2.热爱女工工作,乐于为女教职工服务,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无私奉献精神。

3.作风民主,工作踏实,勇于创新,善于做女工工作,能够带领女教职工圆满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六)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七)女职工先进个人

1.直接从事一线工作。

2.拥护党的方针路线,政治坚定,思想进步,遵纪守法,道德高尚。

3.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八)优秀工会之友

1.在所属基层工会范围内工作,并担任学院、处(室)一级党政主要领导职务,充分关心、支持基层工会工作,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创造好的条件和环境,所在基层工会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2.积极参加校工会或上级工会开展的活动,在活动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为推动我校工会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九)文体协会先进工作者

1.担任协会会长职务,认真履行会长职责。

2.所在协会成绩突出被评为年度先进文体协会。

(十)工会优秀信息员

1.能够及时、准确向校工会提供本单位工会工作信息,及时反映工会工作动态。

2.积极向校内外各级工会系统报刊、网站提供稿件,成绩显著。

四、评选程序

1.先进基层工会的评选,由各基层工会根据评选条件申报,经基层工会所在基层党委同意后,报送校工会。

2.先进文体协会的评选由各协会自行申报,申报材料报送校工会。

3.女职工先进集体、优秀女工工作者、女职工先进个人的评选由所在基层工会组织推荐产生,经基层工会所在基层党委同意后,报送校女工部。由校女工委员会组织评审。

4.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以基层工会为单位,根据指标和条件,由所在基层工会组织推荐产生,经基层工会所在基层党委同意后,报送校工会。

5.优秀工会之友的评选,校工会根据评审条件和年度开展的各项活动情况初审。

6.工会优秀信息员的评选,由校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实际发表稿件数量进行初审。

7.校工会组织召开学校工会委员会会议,对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审。

8.基层工会成立不满一年的,个人入会不到一年的,不参加当年度先进评选;凡有重大责任事故等严重问题的单位、个人,不得评为工会先进。

五、表彰奖励

表彰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获得各项荣誉称号的集体颁发奖牌,对获得各项荣誉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六、本办法自校工会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