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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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业大学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2022版)

发表日期:2022-03-23 18:00:52        点击:

河南工业大学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工会会员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会费是工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有一定权利的物质基础,是工会依法履行职能、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实现工会工作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的物质保证。工会会费的收缴和使用是工会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基层工会应做到“收缴及时,使用合理,管理规范,会员满意”。

第二章 会费的收缴

第三条 缴纳会费是工会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须按时按标准缴纳。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会费,经教育拒不改正,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四条 工会会费收缴对象为加入学校工会组织并成为会员的在职教职工。

第五条 工会会费收缴标准为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工资收入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不计算缴纳会费。

第六条 工会会费实行按月缴费。新进会员自批准入会当月开始缴纳会费;调入我校的教职工依据原单位缴纳会费截止月份,自下一个月起缴纳会费;会员退休时,会费交到办理退休手续当月。

第七条 工会会费收缴工作由基层工会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交至校工会财务入账。

第三章 会费的使用

第八条 工会会费使用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校工会将上缴的会费全额划拨给各基层工会当年使用,用于基层工会的宣传、教育,组织会员开展文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慰问等。

第九条 工会会费的使用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符合《河南工业大学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报销时,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基层工会要加强财务管理,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用好工会会费。要遵守财务制度,严格财务手续,坚持收、支两条线,健全收支账目。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工会会费的收缴和使用要公开透明。各基层工会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检查。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校工会负责解释。